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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水泥“五一、端午”廉洁备忘录

发布日期:2021-04-30     信息来源: 公司纪委     作者:卫颖     浏览数:2479    分享到:

生态水泥公司全体党员干部:

        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净化节日风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提醒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来临前,纪律规矩记心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一、严禁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二、严禁公款旅游。不得用公款违规报销节日放假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景点门票等;

 三、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礼品、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支付凭证;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得借操办婚庆事宜之机,大操大办或借用他人名义变换形式违规操办;

 七、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或脱岗、空岗;

 八、严禁喝酒驾车。不得酒驾醉驾,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

 九、严禁博彩赌博。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

 18009292691,18091329696

 举报信箱:stsnjw@163.com


中共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1日

                                                                         

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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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新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祁文超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时任新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祁文超分管低保工作,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对低保申请和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王某某一家三口纳入低保范围,导致其违规领取低保金53379元;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祁文超对陈某某家属提供的低保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导致其家属利用已死亡的陈某某身份冒领低保金17428元。2021年1月,祁文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成明军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成明军在办理武某某盗窃案件过程中,私自与案件当事人会面,违规接受请托人宴请并收受礼品。成明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成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汉中日报社工会原主席余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时任汉中日报社特刊部负责人余凯,先后违规决定以组稿费、岗位津贴等名义向特刊部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0.85万元。2021年2月,余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回。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新城派出所四级警长刘杰在办案过程中不尽责不作为问题2016年,刘杰在办理杨某某夫妇被伤害案中,对涉案人员临时布控一个月后,再未采取任何措施,直至2019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才将该案提起办理,导致该案久拖不决和受害人长期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刘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商洛市丹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屈彦海在高龄补贴审核过程中履职不力、作风漂浮问题2018年至2019年,屈彦海在负责全县高龄补贴复审年检工作中,对各镇(办)上报的死亡减员人员信息未及时审核和删减,致使2019年第四季度前,仍向多名已死亡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021年2月,屈彦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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